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重点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的重点与难点
内容
| 要求
|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 专职:职业病危害严重或劳动者超过 100 人的 专职或者兼职:职业病危害一般,劳动者在 100 人以下 |
必须建立的管理制度 |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国家申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咨询电话:15968813090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可行性论证阶段开展,需评审 |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 施工前开展,需评审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竣工验收前或者试运行期间开展,需评审、组织验收 |
职业卫生培训 | 主要负责人: 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劳动者: 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 |
公告栏 | 办公区域的公告栏: 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工作场所的公告栏: 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 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 (一)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对皮肤有刺激性或经皮肤吸收的粉尘工作场所还应设置“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戴防护眼镜”, 产生含有有毒物质的混合性粉(烟)尘的工作场所应设置“戴防尘毒口罩”; (二)放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等警示标识,在开放性同位素工作场所设置“当心裂变物质”; (三)有毒物品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入内”、“当心中毒”、“当心有毒气体”、“必须洗手”、“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戴防护眼镜”、“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并标明“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警示标识; (四)能引起职业性灼伤或腐蚀的化学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腐蚀性”、“遇湿具有腐蚀性”、“当心灼伤”、“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戴防护眼镜”、“戴防毒口罩”等警示标识; (五)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 (六)高温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暑”、“注意高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 (七)能引起电光性眼炎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弧光”、“戴防护镜”等警示标识; (八)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感染”等警示标识; (九)存在低温作业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低温”、“当心冻伤” 等警示标识; (十)密闭空间作业场所出入口设置“密闭空间作业危险”、“进入需许可”等警示标识; (十一)产生手传振动的工作场所设置“振动有害”、“使用设备时必须戴防振手套”等警示标识; (十二)能引起其他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XX危害”等 警示标识。 |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岗位需设置: 1. 存在矽尘或石棉粉尘的作业岗位; 2. 存在“致癌”、“致畸”等有害物质或者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性中毒的作业岗位; 3. 放射性危害作业岗位。 |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严重:1年一次 一般:3年一次 |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严重:3年一次 |
职业健康检查 | 1. 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 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90天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 3. 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声音,且8h/d或40h/周噪声暴露A等效声级≥80dB的作业为噪声作业。 健康检查周期: a) 作业场所噪声8h等效声级≥85dB,1年1次; b) 作业场所噪声8h等效声级≥80dB,<85dB,2年1次。 | |
职业卫生档案 | 档案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档案2.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档案3.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档案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档案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档案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档案6.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指导电话:15968813090 | |
防护用品选择 | 一般粉尘,如煤尘、水 泥尘、木粉尘、云母尘、滑石尘及其他粉尘。 |
过滤效率至少满足《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GB2626)规定的 KN90 级别的防颗粒物呼吸器 |
石棉 | 可更换式防颗粒物半面罩或全面罩,过滤效率至少满足 GB2626 规定的KN95 级别的防颗粒物呼吸器 | |
矽尘、金属粉尘(如铅尘、镉尘)、砷尘、烟 (如焊接烟、铸造烟) |
过滤效率至少满足 GB2626 规定的 KN95 级别的防颗粒物呼吸器 | |
放射性颗粒物 |
过滤效率至少满足 GB2626 规定的 KN100 级别的防颗粒物呼吸器 | |
致癌性油性颗粒物(如焦炉烟、沥青烟等) |
过滤效率至少满足 GB2626 规定的 KP95 级别的防颗粒物呼吸器 | |
窒息气体 |
隔绝式正压呼吸器 | |
无机气体、有机蒸气 | 防毒面具 面罩类型: 工作场所毒物浓度超标不大于 10 倍,使用送风或自吸过滤半面罩;工 作场所毒物浓度超标不大于 100 倍,使用送风或自吸过滤全面罩;工 作场所毒物浓度超标大于 100 倍,使用隔绝式或送风过滤式全面罩 | |
酸、碱性溶液、蒸气 | 防酸碱面罩、防酸碱手套、防酸碱服、防酸碱鞋 | |
劳动者暴露于工作场所 80dB≤LEX,8h<85dB 的 |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需求为其配备适用的护听器 | |
劳动者暴露于工作场所LEX,8h≥85dB 的 | 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配备适用的护听器,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者暴露于工作场所 LEX,8h 为 85~95dB 的应选用护听器 SNR 为 17~34dB 的耳塞或耳罩;劳动者暴露于工作场所 LEX,8h≥95dB 的应选用护听器 SNR≥34dB 的耳塞、耳罩或者同时佩戴耳塞和耳罩,耳塞和耳 罩组合使用时的声衰减值,可按二者中较高的声衰减值增加 5dB 估算 | |
卫生监管 |
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情况; (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落实及公布情况; (三)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作岗位的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四)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及结果报告和公布情况; (七)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配置、维护、保养情况, 以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及劳动者佩戴使用情况; (八)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警示、告知情况;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情况; (十一)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资料的情况; (十二)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